总体规划
( Comprehensive plan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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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综合性的城市规划。是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以及制订城市中各类建设的总体布局的全面环境安排的城市规划。总体规划还包括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订该市远、近期目标及其实施步骤和措施等工作。 |
基础设施
( Infrastructure ) |
指城市地区中在地上或地下提供服务、通道或便利的实体结构,如道路、给排水管道、路边石和边沟、电话与电力线路等。本词有时也泛指物质及社会性的基础结构。包括社会服务与设施,它们是城市社区生活中的组成部分,如运输与通讯系统、购物设施、住房、学校和娱乐设施等。 |
城市设计
( Urban design ) |
指确定一个城市的活动与目标的总体空间布局,使其具有吸引力并使人感到赏心悦目。城市设计复杂过程中在于以城市的实体安排与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空间及意象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精神。 |
建筑高度
( Building height ) |
建筑物垂直方向的大小,以层数或尺寸(英尺或米)计。市区的建筑高度一般有规定。,根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一至三层为低层,四至六层为多层,七至九层为中高层,十至三十层为高层。 |
居住建筑面积
( Residential floor area ) |
在中国,指居住建筑的全部建筑面积,即各层外墙皮内的全部楼面积,包括各居住单元的居住面积、辅助面积、公共面积和结构所占的面积。 |